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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赋能人才培养

发稿时间:2026-01-02 10:04:00 来源: 中国教育报

  ■ “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的提出和试点,源于国家对高层次复合型创新人才的迫切需求

  ■ 重视和强化试点高校的主体责任和过程监管,则是确保机制创新不偏离初衷的重要保障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试点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鼓励和支持少数有能力的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跨学科同步攻读另一个学科专业硕士学位。这一机制创新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在学位制度和学科交叉机制探索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体现了研究生教育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顺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的改革方向。

  从宏观背景来看,“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的提出和试点,源于国家对高层次复合型创新人才的迫切需求。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等前沿领域高度依赖多学科交叉融合,单一学科背景难以支撑复杂和系统性创新的需求。国家在科技自立自强、产业升级和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方面,对具备跨学科素养、系统思维能力和综合创新能力的人才需求愈发突出。

  从教育系统内部来看,我国博士生培养长期以“深而专”为取向,强调在单一学科领域的纵深突破。这种培养模式在基础研究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不利于高层次人才的知识结构拓展和跨界创新能力的形成。针对研究生培养长期存在学科壁垒明显、交叉培养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部分高校已开展跨学科博士生培养的实践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学生难以同时在两个不同学科获得正式学位,成为制约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制度性障碍之一。

  《办法》便是在上述背景下的顺势而为。这项机制改革最显著的特点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强调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导向。《办法》将项目设置明确聚焦于科技发展、产业变革和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等重大国家战略需求。这种导向有助于引导高校将双学位项目与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和重点领域研究需求紧密结合。

  二是坚持“少而精”的试点原则。《办法》明确强调双学位项目不搞大规模铺开,而是面向“少数有能力的博士生”,依托“显著优势学科”和成熟的学科交叉平台开展试点。这一安排有助于防止项目的泛化和形式化,避免将双学位异化为“学历叠加”或“竞争性标签”,突出体现了质量优先、稳妥推进的改革思路。

  三是突出高校自主设置与主体责任。双学位项目由试点高校自主设置、自我论证、自我管理,学位委员会侧重宏观政策引导与规范管理。这既有利于高校结合自身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进行差异化探索,也会对高校在项目遴选、培养方案设计和质量保障方面承担更大主体责任形成“倒逼效应”。

  四是灵活的分流退出机制则体现了对学生发展的人文关怀。考虑到同时攻读两个学位对学生精力和能力的高要求,《办法》特别要求项目设置合理的分流或退出机制,为政策实施预留了探索和完善的政策实施空间。

  总的来说,“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机制探索有助于打破传统的单一学科主导的培养模式,使跨学科学习不再局限于个人兴趣或项目需要,而是成为正式的培养新路径。同时,这项机制创新体现了从“学科为中心”向“问题为中心”的转变,具有改革示范作用,可以为未来更广泛的跨学科教育探索积累经验,有助于推动形成“学科交叉、问题导向、协同创新”的研究生教育新生态。

  “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的核心价值主要体现为其对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逻辑的新探索。双学位项目的价值和导向能否真正落地,关键取决于改革是否始终以质量为中心、以学术标准为底线。重视和强化试点高校的主体责任和过程监管,则是确保机制创新不偏离初衷的重要保障。只有在守住学术严肃性和培养质量的前提下稳步推进,这一试点改革才能既不削弱博士生培养的学术根基,又能主动拓展人才成长的专业维度,进而为完善面向未来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不断积累具有示范意义的制度经验。期待改革顺利推进,促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贡献力量。

  (作者系天津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教授)

责任编辑:李婧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