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研究》2026年第4期刊发胡梦瑶《教育法典编纂中高校申诉制度的定位及其实现》一文认为,教育法典编纂是教育法治研究的时代任务,而构建高校内部的教育纠纷解决机制是教育法典编纂中的重要任务。因存在单行法分立模式下的制度供给碎片化难题,高校申诉制度虽然已从过去的“管理附属工具”转变为能够实质性化解教育纠纷、前置性“过滤”教育纠纷的完备制度,但仍无法充分实现促进教育纠纷实质化解的任务目标。因此,应及时通过教育法典的编纂,对包含高校申诉制度在内的教育法律救济制度进行系统性整合与重构,构建“高校申诉为前置、仲裁与复议为承接、行政诉讼为终局”的分层衔接体系,形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的教育纠纷多元解决链条。在总则中,明确高校申诉制度的主渠道作用,使高校申诉制度承担教育纠纷化解的核心功能。在分则中,细化程序规则,完善衔接机制,体现高校申诉制度的中立性、专业性、实效性,确立以高校申诉为纠纷化解主渠道的法典化方案。
(周海源 辑)
《中国教育报》2026年08月05日 第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