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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实践导向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发稿时间:2026-11-07 09:57:00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记者 张国圣 李宏 黄汉鑫

  湄南河畔的课堂上,东盟国家小语种+国别法的“一带一路”班正在开展“双语双法”特色教学;模拟法庭内,学生围绕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案件激烈辩论;在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师生分组推演海外利益保护处置路径……

  近年来,西南政法大学积极响应国家周边外交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需求,搭建起一批高能级平台,强化科研攻关、汇集法律法学资源,持续助益与东盟的政治、经济等多领域交往,在实践中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老师不仅解读法律文本,还把世界贸易组织、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真实仲裁案件、跨境司法协作问题都搬进了课堂。”对于“国际仲裁法”“东盟国家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实务”等几门选修课,国际法学院研究生徐苒感受最深的是“实战性”。

  随着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国家急需更多通晓区域国别法律、具备跨境争端处理能力、能够参与全球治理的涉外法治人才。

  “西南政法大学紧扣国家战略需求,在全国率先开设‘一带一路’法治人才实验班,自主设置区域国别法学二级学科,成立涉外法治学院,率先实现涉东盟法治人才本硕博全学段培养。”校党委书记唐青阳介绍,学校提质打造“法学+外语”涉外法治拔尖人才培养模式,开办海外利益保护实验班,培养精准适配国家急需、能应对涉外争端的人才队伍。目前,已整合涉外法治教师215人,开设涉外法治课程235门,累计培养涉外法治人才4000余人。

  “学校不仅构建完善了院校协同、校企联合的培养机制,还统筹47个国家和地区的240余所合作高校及国际组织资源,多方协同搭建涉外合作网络和真实的跨境法治场域,全方位提升学生的全球法律实务竞争力和跨文化工作能力。”校长林维说。

  2020年6月,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宣判全国首例铁路提单物权纠纷案。面对铁路提单是否具有物权效力的棘手问题,西南政法大学团队创新提出“并非创设新物权,而是基于‘当事人约定’赋予单证转让和提货的效力”,为“可转让货物单证”的推广奠定了法理基础。

  副校长张晓君介绍,学校已建成收录60余万条法律法规与司法判例的东盟区域法律数据库,夯实了开展相关研究、提供决策参考的基础。

  目前,西南政法大学已形成国内最完整的涉东盟法律法学“产学研用”体系,在泰国、马来西亚、柬埔寨等国成立国别法律咨询中心和外商投资服务中心,还出版《东盟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大全》《东盟国别法律制度丛书》等著作,持续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西南政法大学“丝绸之路英才博士学位项目”实施10年来,已累计培养来自东盟国家的博士研究生100余名。学校创办的“中国—东盟法治论坛”,截至去年已连续举办七届,逐步从法学教育交流发展为涵盖法律实务、人才培养和规则对接的多领域合作平台。

  “丝绸之路英才博士学位项目的课程针对东盟公职人员在中外法治合作、国际规则运用、跨境事务统筹上的需求定制设计,更贴合区域实务、岗位实战,让他们成为懂中国法律、通国际规则、熟区域实务的高端涉外法治人才。”西南政法大学区域国别学院院长张春良说。

  如今,西南政法大学与东盟11国政府机关、高校和科研院所、仲裁机构等单位的合作项目超过50个,携手8个东盟国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成立了中国—东盟法学教育与研究联盟,已有来自东盟各国的100余名专家学者受聘成为东盟法律专家库的客座研究员。

  《光明日报》(2026年11月07日 06版)

责任编辑:李婧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