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

中青校园

首页 >> 专题 >> 2020通用模板 >> 中青网家教课堂 >> 家庭与法 >> 正文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学校教育如何助力“家校社”协同育人?

发稿时间:2022-04-07 17:35: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4月7日电(记者 李华锡)今年1月1日起,《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法律明确“家庭教育应当符合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学校是教书育人和立德树人的场所,学校教育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全国各地正在探索“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那么,学校教育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中充当了怎样的角色,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学校教育又该如何助力“家校社”协同育人?

  学校教育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中的角色和作用不可替代

  作为清华大学附属小学党委书记、校长,窦桂梅一直关注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审议、颁布和实施。近年来,她所在的学校也在积极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建设,对于学校教育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中充当怎样的角色、发挥怎样作用,她有着自己的理解。

  窦桂梅说,首先要从“促进法”的“促进”中去寻找丰富要义,思考学校对家庭教育的“促进”策略,给予家庭教育正确的指引和必要的赋能,但绝不是替代家庭、替代社会,把育人责任全部扛下来,背在学校自己身上。

  今年两会前夕,她看到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发布的《全国“双减”成效调查报告》显示,87.1%的家长最想“提高自身家庭教育素养”,82.5%的家长认为家庭教育有困难。“由此可见,在家庭教育日益重要的当下,家长们对如何正确、科学育儿的辅导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她认为,在此背景之下,学校作为育人主体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和家庭结成更紧密的教育同盟,营造家校协同高质量育人的生态,共同呵护童年,守护好童年生命基底。学校更是责无旁贷要去指引、帮助和促进家长学习正确的教育价值观、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

  窦桂梅认为,学校对家庭、对社会从来不应发号施令,而是共担使命,于是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关系中,学校应更多发挥“指引者”“促进者”和“赋能者”的作用。儿童的教育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不因场所的切换而暂停,只有家校通力合作,才能实现儿童个性的全面发展,以及全面发展的个性。

  “这是学校和家庭的共同使命和目标,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要积极建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命运共同体’。”她说,学校一方面要对“惯性思维和陈旧理念”踩住刹车,一方面不断优化育人环境与内容进行迭代踩准“油门”,全面落实儿童高质量学校生活,引导学生全面而个性地发展。“而家庭教育是非常重要的‘离合器’,能够帮助‘踩刹车’与‘加油门’衔接更加顺畅。”

  鹿永建是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从2010年起,他一直在关注教育中的协同育人。他发现,近几年,网络上谈论家校合作比较多,部门文件则更频繁使用“家校社”协同的概念。“如果说‘家校社’协同是个高级阶段,就必须踏实走过家校合作这个初级阶段。”

  他认为,不管在哪个阶段,学校都要担当好“脚手架”“催产师”和“大舞伴”三个角色。

  协同育人的前提,先要有协同的渠道,就是建好学校和幼儿园的家长委员会。学校在其中的作用,相当于“脚手架”。协同育人,也要有协同的游戏规则。在认认真真制定规则这件事上,应当是由学校的德育干部和骨干教师发动、组织家长来完成,所以可以称之为“催产师”。

  “有人将家校合作比作‘探戈舞’,这是很贴切的比喻,就是指家校协同的过程中,家校双方要按照规则和平时的习练,平等互敬,合作共舞。”鹿永建说,有的学校把家校合作当作“华尔兹”,完成由学校一方主导,有的学校则可能当作家长自由发挥的“爵士乐”,这样的角色定位都不恰当。“从我12年观察中国、研究海外经验的心得来看,家校合作是你退我进、我进你退的‘探戈舞’,其中学校是那个主动性略强一些的‘大舞伴’。”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学校教育如何助力“家校社”协同育人?

  窦桂梅认为,学校、家庭、社会是儿童成长的不可分割的完整教育空间。以清华附小多年的实践经验来看,她认为学校教育助力“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制胜法宝还在于积极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共同构建“家校社”和谐场域,赋能家庭教育。

  学校教育如何助力“家校社”协同育人?她建议,要多元联动治理,发挥社区、街道、其他社会资源及力量在家庭教育中的圈层共治,助力家庭教育。

  例如,社区依托所在辖区内的幼儿园、小学、专业机构等资源,依法开办“家庭育儿培训”,旨在帮助幼儿家庭科学掌握并遵循0-3岁、3-6岁学龄前儿童的成长发展规律,从而实施合理有效的家庭高质量亲子教育。

  要倾听多种声音,打通家校共育“信息对称”的“无限沟通循环”通道。她说,清华附小建立了多通道的沟通体系,班主任作为重要一部分,把这种无限循环的沟通当作“促进”的必要方法,与家长定期、不定期地进行交流沟通。

  比如设立“家校沟通日”,打造“成志家长学校”,旨在“答家长之最疑,解家长之最惑,授家长之最需”;学校成立学校、学段和班级的“三级家委会”,真正让家校活动全面走向自觉自治;搭建家长课程资源平台,成立家校共育研究中心,让家长成为学校课堂育人助力者,协同开拓共育资源、达成共育延伸。

  要树立多维榜样,“家校社”联合组织开展榜样家庭、家风与家教评选,深度挖掘,搭设“家校社”协同育人的交流平台。窦桂梅举例说,清华附小每年都会分年段开展“成志好家风”评选活动,旨在传播共享学生家庭教育中不断涌现出来的好家风实例。“正是通过这些家庭教育的良性互动,我们得以凝聚起家校同向共育的巨大力量。”

  “还要建立多种选项,设置‘家校社’公益心理咨询健康发展中心,给予特殊家庭关爱加持。”窦桂梅认为,学校要对有特殊需求的家庭和儿童,建立“点对点”的支持系统,免费开通热线服务,提供个性化、多选项的菜单内容,包括专业心理教师帮扶、社区公益服务支持等。不仅面对学生、家长及其他家庭成员,更全面覆盖链接到学校管理层、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切实解决相关各方在家庭教育现实“促进”场景下面临的困惑与盲点。

  鹿永建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更要矢志不渝、扎扎实实建设家校共育的真共同体。他说,协同育人的高境界是什么?就是家校共育的真共同体。目前很多学校的家校合作,还处于伪共同体的阶段。如何从起步阶段进入理想阶段?他认为,家校双方要一起静下心来,共同学习和运用教育的真道,共同了解和运用家庭建设与家校共育的真道,将合作的规则建立于真道之上,将合作的过程变成坦诚相见、共同成长的过程。

  “当然,这样的过程,少则两三年,多则五六年甚至十多年时间。”因此,他建议九年一贯制甚至十二年一贯制的学校,尤其要放下急功近利的高远目标,扎扎实实建设家校共育的真共同体,将来本校得益,并形成中国本土的、高品质家校合育的文化。

  此外,鹿永建建议谨慎使用家校矛盾“网络热点化”的这一方法。2017年以来,家校共育成为网络热词,但主要是通过一些负面热点形成。“大多是一些家长将对于学校某些做法的不满捅到网上,迅速成为热点。这种做法,利弊参半。”

  他认为,借助网络力量让个案很快得到巨量的社会关注,促进问题被快速调查,敦促学校尽快做出处理。但是,相关的学生所承受的压力会更大,很难在原先的学习环境中继续学习。“另一方面,如果这种手段用多了,会让家校双方之间戒备心加强,互信建设更加困难。”

  鹿永建建议,遇到家校矛盾甚至冲突,最好先在家长委员会平台中耐心寻求解决方法。个别家长与个别老师先沟通,然后再由班级家委会出面与校方沟通,随后在年级家委会、校级家校合作平台上进行协商。

  “以我的经验,能够在校级家校合作的平台上理性沟通,一般都能够有比较妥善的解决。一些触犯道德底线甚至法律红线的情况,那就得寻求更多的解决途径,这毕竟是极少数。”鹿永建说。

责任编辑:宋静